4006-121-311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07-10 21:59
5个工作日(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1172.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72.30平方米。项目从事餐具集中清洗消毒,年处理能力180万套。
2、餐具待洗车间恶臭通风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外置油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汕头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联系我们